《当呼吸变成空气》第一部分 我本健康 I
[ 本帖最后由 purdoo 于 2016-4-27 09:21 编辑 ]\n\n耶和华的手按在我身上;耶和华借着他的灵领我出去,把我放在平原上,这平原布满了骸骨。他带我在骸骨的四围经过;我看见平原上面有很多骸骨,都非常枯干。他问我:“人子啊!这些骸骨能活过来吗?”
《以西结书》37:1-3 詹姆斯国王版圣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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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上图:作者少年时代的家乡,亚利桑那州柯英曼)
1.1
那时候我确信自己不会再做医生了。阳光里伸展四肢,我在房子后面高高的沙原上放松。我的叔叔,就像其他那么多的亲戚一样,也是一个医生,那天早些时候问了我将来准备从事什么职业,既然马上就要去上大学了,然而这个问题还悬而未决。如果强迫我回答,我想我应该会说是作家,但是坦白讲,那个时候关于职业的想法似乎都很荒谬。我会在几周之后离开这个亚利桑那小镇,感觉自己不像是一个准备攀爬职业阶梯的人,倒像是一颗嗡嗡作响的电子,即将达到逃逸速度,就要抛射出去,进入到一个陌生的闪闪发光的宇宙。
我在这里躺在沙土里,被阳光和记忆冲刷着,感觉到这座一万五千人的小镇在缩小,我在斯坦福大学的新宿舍及其连带的所有期许就在六百英里之外。
对于医学,我只知道它的缺席——具体而言,是成长中父亲的缺席,他黎明之前就去上班,天黑了才回来,吃一盘重新热过的晚餐。我十岁时,父亲把我们——三个男孩,分别是十四岁,十岁和八岁——从纽约市的布朗克斯维尔,一个曼哈顿以北,精致富裕的城郊,搬到亚利桑那的柯英曼,两列山脉中间的沙漠谷地,对于外部世界来讲,这里主要因为输气管道的经过而被知晓。他被太阳,被生活成本连根拔起——如何才能付得起他立志让儿子们就读的大学?——还有建立一个属于他自己的区域性心脏病诊所的机会。对于患者持之以恒的尽心尽力,让父亲很快成为社区里受人尊敬的一员。见到他时,夜里很晚,或者在周末,他是甜蜜慈爱却又说一不二,拥抱和亲吻伴着着硬梆梆的宣言:“当第一名很简单:找到谁是第一名,然后比他多考一分。”意识里他已经达成了某种妥协,父爱可以被蒸馏提纯;简短,凝炼(而真诚)的高烈度爆发可以等同于……无论别的的父亲怎么做的那种父爱。我只知道,如果这是医学的代价,那代价实在是太高昂了。
从我的沙漠高地,可以看到家里的房子,就在城市边缘之外,瑟坂特山脚下,位于散布着牧豆树,风滚草和仙人掌的红石沙漠中间。那里,凭空刮起沙尘卷风,模糊你的视线,然后消失。空间继续延展,然后消失在远处。我们的两只狗,曼克斯和尼普,从不会厌倦自由。每天四处探索,然后把新发现的沙漠宝藏带回家:鹿的腿,没到一半准备接着吃的长耳大野兔,被阳光晒白的马的头盖骨,郊狼的下颌骨。
我和朋友们也爱这自由,下午都用来探索,徒步,搜寻骨头,还有罕见的沙漠小溪流。之前在有树林,主街上有着行道树和一家糖果店的的东北部郊区渡过了几年,我发现风大狂放的沙漠奇异而迷人。十岁时,我第一次独自徒步,现了一个旧的灌溉用格栅。我用手指撬开,抬起来,那里,离我的脸几英寸之外,有三张白色的丝网,每张网里,都有一个用纺锤状的腿走动的,华丽的黑色球状身体,包裹在它的光芒里是可怕的血红色沙漏。靠近每只蜘蛛的是苍白的,随着呼吸搏动的囊,里面是更多的不计其数的的黑寡妇蜘蛛临近降生。恐惧让格栅仓啷一声关上。我磕磕绊绊回来。这恐惧混合着“乡村真相”(没什么比被黑寡妇蜘蛛咬到更恐怖的了)和非人的姿态,还有发光的黑色以及红色的滴漏。我做了好多年的噩梦。
沙漠提供了恐怖的万神殿:鸟蛛,狼蛛,提琴背蜘蛛(褐色窨蛛),木蝎,鞭尾蝎,蜈蚣,菱背蛇,响尾蛇,莫哈韦绿蛇。到头来我们变得熟悉,甚至习惯了这些东西。为了好玩,要是和朋友发现了狼蛛的洞穴,我们会扔一只蚂蚁到蛛网的最外沿,看被缠住的蚂蚁企图挣脱,振东在蛛丝上传递,一直到狼蛛黑暗的中间洞穴,猜测什么时候狼蛛会从里面扑出来,上颚咬住倒霉的蚂蚁。“乡村真相”成了我和都市传奇相对应的匹配专用词。我最开始了解的时候,乡村真相赋予了沙漠生物神奇的力量,是的,比如,希拉毒蜥和蛇发女神相比也不是多么现实的怪物。直到在沙漠之外生活了一段时间,我们才意识到有一些乡村真相,比如加卡洛浦鹿角兔,是专门创造出来,去忽悠城里人,娱乐本地人的。有一次我花了一个小时说服一群来自柏林的交换学生,确实,真的有一种特别的郊狼,生活在仙人掌里,能一下跳出十码的距离去袭击猎物(比如,毫无防备的德国人)。然而没有人确切知道,在旋转的流沙中真相究竟在哪里;每一个看起来荒谬可笑的乡村真相,都有一个对应的让人感觉坚实具体。记得查看鞋里有没有蝎子,比如,似乎就非常有道理。
十六岁时,我本应该开车送我的弟弟纪凡去上学。有天早上,和往常一样,我迟到了,纪凡焦躁的在门厅里等着,喊着他不想因为我的拖拉又被课后留堂,让我快点,冲下楼梯,撞开前门……只差一点点就我踩上一条六英尺长正睡觉的响尾蛇。还有另外一条乡村真相是,你要是在门廊里杀了一条响尾蛇,那么他的伴侣和后代就会在那儿永远安家,就像哥伦德尔的母亲复仇一样。因此纪凡和我抽了签:幸运的那个抓一把铁锹,倒霉的那个戴一双厚园艺手套撑着枕头套,一通颠三倒四之后,我们终于把那条蛇弄进了枕套里。然后,像奥林匹克链球运动员那样,我连蛇带枕套整个抡进了沙漠里,计划着那天下午晚些时候再把枕套拿回来,这样妈妈也不会找麻烦。 是文章分享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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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作者的父母,妻女合影)
在童年时代所有的疑惑里,首要的并不是父亲为什么决定拖家带口,搬到亚利桑那的柯英曼这个沙漠小镇,随着成长我们珍爱这里;而是他究竟如何说服了妈妈和他一起搬过来。他们相爱着,私奔潜逃,横跨世界,从南到纽约城(他是一个基督徒,她是教徒,两个家庭都不许可他们的婚姻,这导致了多年的家庭裂隙——妈妈的妈妈从来不认可我的名字,保罗,而是坚持叫我的教名,苏迪尔),而亚利桑那,在这里母亲被迫直面她对蛇的深切恐惧。哪怕最小的,最可爱的,最无害的红游蛇,也会让她尖叫着冲进屋里,锁上门,然后用离自己最近的尖锐的大家伙武装自己——耙子,切肉刀,斧子。
蛇,持续地让母亲焦虑,然而孩子们的未来才是母亲最恐惧的。搬家之前,我的哥哥苏曼,马上就要在威切斯特郡读完高中了,在那里,进重点名校是大家的预期。到了柯英曼之后不久,他被斯坦福大学录取,之后就离开了家。然而柯英曼,我们了解到,和威切斯特完全是两回事儿。母亲调查着莫黑武郡公立学校系统,变得心烦意乱。最新的全美普查显示,柯英曼是整个美国教育程度最低的地区。高中退学率差不多接近百分之三十。很少有学生上大学,可以确定的是没人去读哈佛——那是我父亲看待名校的标准。为寻求建议,母亲给富裕的东海岸郊区的朋友和亲戚打了电话,收获了一些同情,还有窃喜——为了他们的孩子不必再和突然渴望教育的卡兰尼迪家族竞争。
到了晚上,母亲泪流满面,独自卧床哭泣。我的母亲,害怕寒碜的学校系统会耽误她的孩子们,不知道从哪里弄到了一个《大学预备阶段阅读书目》。在受训成为生理学家,二十三岁结婚,忙碌地在一个不是自己国家的地方抚养三个孩子,那书目上的很多书母亲自己都没有读过。但是她要确保自己的孩子读过。十岁的时候她让我读《1984》,尽管性描写让我反感,它却给我注入了对于语言深沉的爱和关切。
接下来是接连不断的的书籍和作家,我们顺着目录系统的一路读下来:《基督山伯爵》,埃德加·艾伦·坡,《鲁宾逊漂流记》,《劫后英雄传》,果戈里,《最后一个莫西干人》,狄更斯,马克吐温,奥斯汀,《比利巴德》……到了十二岁,我就自己挑选书籍,哥哥苏曼把他大学里读的书寄给我,《小王子》,《堂吉诃德》《老实人》,《亚瑟之死》,《贝奥武甫》,索罗,萨特,加缪。有些书留下更为明显的印记。《美丽新世界》奠定了我初期的道德哲学,并成为我大学申请论文的主题,在那篇文章里我论证幸福并不是生活的意义。《哈姆雷特》在不寻常的整个青春期危机中让我不胜其烦。《致他娇羞的女友》,还有其他的浪漫诗篇,导致了我和朋友们在整个高中时期各种欢乐的遭遇——比如,我们经常夜里溜出去,在啦啦队队长窗下唱《美国派》。(他父亲是当地的牧师,因此我们推断,不太可能开枪。)一次这类的半夜潜逃之后,黎明返回时我被逮住,忧心忡忡的母亲彻底讯问了我,所有十来岁孩子服的毒品都问了一遍,对截至当时我体验过的毒性最大的东西却毫不怀疑——正是之前那周她交给我的浪漫诗。书籍成了我最亲近的密友,为我提供了一个精细研磨的镜头,来观察世界的新景致。
想方设法让孩子们接受教育,妈妈带我们向北驱车一百多英里,到最近的大城市拉斯维加斯,那里我们可以考PSAT,SAT,还有ACT。她加入了校委会,召集老师们,要求把大学学分先修课加入课程计划。母亲是个奇迹:以一己之力来改变柯英曼学校系统,而且成功了。忽然之间我们的高中里有了一种感觉:环抱小镇的两列山脉不再是界定世界的边界——山脉外面的世界辽阔。
高中最后一年,我的好朋友李奥,他是毕业致辞代表,也是我认识的最穷的孩子,被学校辅导员告知,“你很聪明——你应该去参军。”
后来他告诉我,“去他的,”他说,”要是你去上哈佛、耶鲁、斯坦福,那我也要去上。“
我进了斯坦福,李奥进了耶鲁,不知道我俩到底谁更开心。
夏天过去了,因为斯坦福比其他大学都晚开学一个月,所有的朋友们都星流云散,把我落在了后面。大部分的下午,我独自走进沙漠,睡一会,想事情,一直等到我的女朋友阿蓓格尔,从人迹稀少的柯英曼咖啡店下班。穿过群山走进镇子,沙漠是条捷径,走路要比开车更有意思。阿蓓格尔二十出头,是斯克利普斯学院的学生,她不想背上助学贷款,就休学一个学期的来攒学费。我被她的世故迷住,就是那种她知道所有你得上了大学才能了解的秘密的感觉——她学的是心理学!——等她下了班我们经常见面。她是秘密之地的先驱,来自那个几周之外等待着我的的新世界。一天下午,瞌睡醒来,我看到天上秃鹰在盘旋,把我误当成了腐尸。看了看表,已经快到三点了。要迟到了。我掸掸牛仔裤上的沙土,跑着穿过沙漠,直到沙地变成了人行道,第一栋建筑出现,我转过转角去找阿蓓格尔,她手拿扫帚,正在扫咖啡店的露台。
”我已经清理了咖啡机,“她说,”今天你没有冰拿铁喝了。“
地扫完了,我们进了店里。阿蓓格尔走向收银机,拿起一本藏在那里的平装书,”给,“她说,把书扔给我。”你应该看看这个。你总是在看那些有文化的玩意儿——要不来点浅显的?“
那是一本五百页的小说,叫做《撒旦:不幸的凯斯勒医生对他的心理疗法和治愈,JSPS》,作者是斋若米·莱文。我拿回家,一天读完。不是高深的书。本应该很有意思却没有。然而却漫不经心的假设,意识不过是大脑的动作——一个有力击中了我的想法;让我对于世界单纯的理解大吃一惊。当然,一定是这样的——否则我们的大脑是用来干什么的?尽管拥有自由意志,我们仍然是有机生物体——大脑是一个器官,当然也受所有物理规律约束!文学为人类意义提供了丰富的描述;那么大脑,就是以某种方式使之运转的机构。简直太神奇了。那天晚上,我在房间里打开红色的斯坦福课程目录——我已经阅读了几十遍,抓起记号笔。除了已经标记过的所有文学课程之外,开始寻找生物和神经科学的课程。 1.1.3
不知道有什么不良信息,发不出来。 1.1.4
返回校园,我并不怀念那些淘气的猴子们。生活感觉富饶丰满,接下来的两年同样的感觉持续着,同时探寻着着对于心灵和生活更深入的理解。我学习文学和哲学,来了解是什么让生活有意义;学习神经科学,在功能性核磁共振成像(fMRI)实验室内工作,来了解大脑是如何让有机体上升到得以在世界上发现意义的高度;也通过和一圈朋友们各种胡闹来丰富自己的关系。我们打扮成蒙古人,突袭学校餐厅;在我们混住的宿舍,凭空捏造了一个子虚乌有的兄弟会,还有持续一周的假冒活动;在白金汉宫大门口穿着猩猩装搔首弄姿;半夜溜进纪念教堂,仰面躺着,听自己的声音在穹顶下回荡;诸如此类的。(之后我了解到弗吉尼亚·伍尔夫曾经打扮成阿比西亚皇室登上一列战舰,就此打住,不再吹嘘我们这些无关紧要的恶作剧了。)
大四那年,最后一门神经科学的课,是关于神经科学与伦理的,我们参观了一个大脑严重损伤者的收容院。走进接待区,问候我们的是一声沉郁的哭号。我们的向导,三十来岁很和善的一位女士,作了自我介绍,而我的眼睛一直在搜寻那声音的来源。接待台的后面是一台屏幕巨大的电视,播放着肥皂剧,没开声音。蓝眼睛,深色皮肤,头发认真做过的一个女孩,她的头因情绪轻轻晃动,朝着镜头外的什么人恳求着,填满了整个屏幕;镜头拉伸,那是她下颚有力,声音无疑应该很粗粝的爱人;他们热情地拥抱。哭号的分贝上升。我走近一些,隔着柜台窥视,是一个穿着朴素的印花裙装的年轻女人,二十岁左右,双手攥成拳头,抵住双眼,粗暴地揉来揉去,哀嚎着。她晃动的时候,我瞥见了她的后脑,头发磨掉了,留下了很大一块的苍白的头皮。
我退回来,加入大队人马,他们正要去参观设施。通过和向导交谈,我了解到这里很多患者在小时候都差点被淹死。四周环视,我注意到,除了我们之外并没有别的访客。平时就是这样么?我问。
向导解释道,最初,家人会不断来探望,每天都来,甚至一天两次。然后可能会是隔天。接着只有周末才来。几个月或者几年之后,探视逐渐减少,直到过生日或者圣诞节的时候才来。最终,大部分家庭会搬走,能搬多远就搬多远。
“我不怪他们,”她说。“照料这些孩子很困难。”
我忿忿不平。困难?当然会困难,但是父母怎么能抛弃这些孩子?有一个房间,患者们躺在床上,大部分都一动不动,整齐地排列着,像军营里的士兵一样。我顺着一排床走下去,直到和其中一个女孩目光有了接触。她估计有十多岁了,深色的头发纠结着。我停下来努力朝她微笑,示意她我很关切。我抓起她的一只手;软弱无力。但是她咯咯笑了,直直的看着我,笑了。
“我觉得她在笑,”我和一个照护人员说。
“有可能,”她说。“有时候不太好分辨。”
可我很肯定。她确实是笑了。
返回校园,我是最后一个和教授留在教室里的。“你觉得怎么样?”他问。
我脱口而出,自己有多么不解为什么父母们抛弃了这些可怜的孩子,还有个孩子甚至对我笑了呢。
教授是一个导师,对于科学与道德如何交互有过很多思考。我原本期待他会同意。
“是呀,”他说。“很不错,对你有好处。但是有些时候,你知道么,我觉得他们死了反而会更好。”
我抓起自己的包,转身就走。
她确实对我笑了呢,对不对?
直到后来我才明白,那次参观,为我对于大脑如何让我们的能力提升到形成关系,并且让生活有意义这一事实的理解,添加了另外一个维度——有时候,大脑会坏掉。 1.1.5
不良信息,发不出来 1.1.6
你可能会以为,初次剖开一个死去的人,会感觉很奇怪。然而,奇怪的是,一切都感觉很正常。明亮的灯光,不锈钢操作台,打领结的教授让这一切郑重其事。尽管如此,那第一刀,从颈背一直划到腰骶部,让人难忘。手术刀锋利得感觉不到在切割皮肤,像是拉开拉链,暴露出下面隐藏的,禁止示人的肌腱,尽管有所准备,你还是会陷入未知,羞愧和激动。遗体解剖,是一种医学礼法,一种对于神圣不可侵犯之处的经过和冒犯,会产生众多的情感:从厌恶、欢欣、不适、挫败,随着时间流逝归结于,不过是学术练习的乏味。一切都会在悲情和琐碎的两端沉浮:你在这里,冒犯着整个社会最根本的禁忌,然而甲醛是一种很强的食欲振奋剂,所以你还馋着一个玉米卷。最终,当你完成任务:分离正中神经,骨盆锯成两半,剖开心脏,转折接踵而至:神圣的暴力呈现出你大学平常班级的性格,充满书呆子,开心果,还有其他的。对于很多人而言,遗体解剖成为一个把肃穆崇敬的学生,变成冷酷高傲的医生的缩影。
医学沉重的道德使命,让我医学院早期的日子有了严肃的分量。第一天,在遗体解剖之前,是心脏复苏培训,那是我的第二次。第一次培训还是大学时期,很滑稽,一毫不严肃,大家嘻嘻哈哈:培训视频拍摄的很糟糕,没有四肢的塑胶模特假的不能再假。然而如今,念及有一天我们可能会用得上这项技能,让一切都肃穆起来。用手掌重复挤压着一个小小的塑胶儿童的胸部,伴着同学们的笑话,我禁不住听到,真正的肋骨断裂的声音。
遗体解剖则是相反的另外一极。塑胶模型,你要当做是真的;而遗体,你要当成是假的。可第一天,你就是做不到。当我面对着那具有些发青浮肿的遗体,彻头彻尾的死亡,却又是真真切切的人,难以否认。知道自己将在四个月之后,用手锯打开这个人的头颅,简直不可理喻。
然而还有解剖学教授们在。他们的建议是,仔细瞻仰过死者的遗容之后,就一直盖着脸;这能让工作变得容易一些。当我们深呼吸,面容肃穆,准备着解开遗体的脑袋,一个外科医生顺路来聊天,手肘支在遗体的头上倚在那里。指点着裸露的躯干上面各种的斑迹和疤痕,他重构了患者的历史。这道疤是腹股沟疝手术留下的,这个是颈动脉内膜切除手术;这些痕迹是抓挠的,可能有黄疸,高胆红素;他可能死于胰腺癌,尽管没有对应的疤痕——死的太快了。与此同时,我禁不住盯着他的晃动的手肘,伴随着每一个医学假设和词汇描述,抵在蒙着的头上摇晃。握着手锯,我想的是:容面失认症,是一种患者失去辨认面孔能力的神经紊乱。不久之后我就会得上。
因为几周之后,戏剧性消散了。和非医学生聊天,讲述遗体解剖的故事,我发现自己重点放在怪异的,惊悚的,荒谬的东西上,就像在向他们保证,尽管我每周花上六个小时来分解一具尸体,我是正常人。有时,我会说到某一时刻,我转身看到一个同学——她是那种自己的杯子装饰着发泡彩胶的女生,正在凳子上踮着脚尖,起劲儿的把凿子敲进一个女人的背骨,碎片飞溅。讲这个故事,似乎能把自己摘出来,然而毫无疑问我们是一伙儿的。毕竟,我不是也热情饱满地用一把夹线钳拆开了一个男人的肋骨笼么?即使是在死人身上,蒙着脸,不知道名字,你也会发现他们作为人的属性朝你蹦出来——打开死者的胃,我发现两颗没有消化的吗啡,那意味着他在痛苦中死去,可能孤身一人,笨拙的打开药瓶盖。
当然,遗体,活着的时候自主决定的献身给这样的命运,包围着我们面前遗体的语言,很快就反映了这个事实。我们被教导,不要再叫他们“遗体”,“捐献者”更好些。是的,解剖中失范的元素,相对很糟糕的古时候,已经好了很多。(学生无需自带——试题作为财产,在十九世纪时是需要学生自带的。医学院不再支持通过盗墓来获得尸体——这种盗墓劫尸本身已经是巨大的进步——相对于谋杀而言,一种常见到以至于产生了专有的动词来为自己辩护的获取遗体方式:BURKE,秘杀,牛津英语词典中定义为“(通过窒息的方式)秘密谋杀,或者把受害者的遗体出售用以解剖。”)然而,医生作为最佳知情者,几乎从不捐献他们的遗体。那么遗体捐献者们知情程度如何呢?就像一个解剖学教授跟我说的,“要是手术的血淋淋的细节会让病人不同意手术的话,你不会告诉病人这些的。”
就算捐献者足够知情——“他们可能已经知道的够多”,尽管一个解剖学教授这样对冲——也不会是会被解剖到那么了无尊严的想法。那是你的母亲、父亲、祖父母,被满嘴俏皮话的二十二岁医学生砍成碎片的想法。每当我阅读实验室预备条例时,看到一个诸如“骨锯”的词汇,我都会想那会不会是我最终呕吐的环节。然而我在实验室里基本上没有遇到什么麻烦,即使是我满腹狐疑的发现“骨锯”,只不过是一把寻常的生了锈的木锯时。距离呕吐最近的一次,和实验室毫无关系,而是祖母趋势二十周年,我去纽约给她扫墓时。我发现自己弯腰站不起来,差点哭出来道歉——不是向遗体而是向遗体的孙辈。实际上,我们实验室,曾有一个儿子要回了他母亲已经被解剖到一半的遗体。是的,她是同意过,但是她没有带着同意活到当时。我知道我也会这么做。(剩余的部分被退了回去。)
解剖室里,我们让死者具体化,真切的把他们缩减回器官,组织,神经,肌肉。第一天,你根本没办法否认尸体的人格。但是等到你剥开四肢的皮肤,划开拦路的肌肉,拉出肺叶,切开心脏,摘除肝脏,你很难再把这堆组织看做是人。解剖实验室,到头来不太像是对于牺牲者的暴力,更多的是对欢乐时光的干扰,这种认识令人难堪。在少有的自省时分,我们全体静默给遗体道歉,不是为了对他们的侵扰,而是因为感觉不到这种侵扰。
然而,这并不是简单的邪恶。医学的全部,不仅是解剖,都会冒犯到神圣的领地。医生们以任何可以想象的方式侵入身体。他们看到人们最脆弱,最恐惧,最隐私的地方。医生们陪伴他们最初来到这个世界,最终离开这个世界。把人体当成物体和机构,是缓解人类最深苦难的另外一面。同样的,最深的人类苦难变成了区区一件教学工具。解剖学教授们可能是这种关系的极端,然而他们对于遗体的认同感还在。早期,当时我快速切了长长的一刀穿过横膈膜,来更容易发现脾动脉,我们的学监恼怒而惊惧——不是因为我毁掉了一个重要人体结构,或者误解了某个关键概念,或者破坏了将来的解剖,而是因为我当时似乎非常漫不经心。他脸上的表情,他无以言说的悲伤,比任何我上过的课程,都更好的教给了我什么是医学。我解释说是另外一个解剖学教授让我这么切,学监的悲伤转为狂怒,突然红了脸的教授们被拽到了走廊里。
其他时候,认同感则更简单些。有一次,在给我们展示捐献者胰腺癌的损伤时,教授问到,“这个人多大?”
“七十四岁,”我们回答。
“和我同龄,”他说,放下探针,走开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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